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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工作的文件

作者:时间:2002-10-22点击数:

校务公开工作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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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国家、省、校有关校务公开工作的文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哈尔滨理工大学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检查监小组

第二部分 哈尔滨理工大学各部门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

校机关工作公开实施细则

产业处处务公开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 国家、省、校有关校务公开工作的文件

教育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教监〔200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总工会,部属各高等学校:

在党的十五大精神指导下,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务公开工作普遍展开,有力地推动了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

全面推进校务公开,是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在学校工作中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举措;是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深化教育改革、确保稳定和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学校党群、干群关系的客观需要。各级各类学校的党政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全面推进校务公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各级各类学校的特点,确定校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校务公开工作。要确定有关部门参加的校务公开办事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积极协调和参与校务公开的工作。学校行政领导要积极主动地落实校务公开的各项规定,真正负起实施校务公开的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实行政务公开,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和指导作用。学校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工会、教代会的领导,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下同)在校务公开中的作用。坚持通过多种形式实行校务公开。各级教育工会要积极主动参与校务公开工作,搞好调查研究,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三、校务公开工作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地各校应把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教职工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聘任办法、教职工奖惩办法、经费预决算、教职工购(建)房方案、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应通过多种形式让教职工参与和知道。该向社会公开的要向社会公开。要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随意性,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加强和完善校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校务公开是一项关系重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逐步建立健全校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和监督检查办法,坚持公开原则的确定性与公开步骤的渐进性相结合、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与公开形式的多样性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校务公开的工作制度,规范校务公开的程教育系统各级行政部门要把校务公开纳入学校目标管理之中,作为检查督导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教职工代表对校务公开情况进行评估。监督部门要本着对党负责、对教职工群众负责的态度,深入了解教职工的呼声和要求,对校务公开工作实行有效监督,确保校务公开的真实性和实效性。校务公开是一项长期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不断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用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拓展和充实校务公开的内容,提高校务公开的水平。各地各校可根据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推进校务公开的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有关校务公开工作的情况、效果和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教育部和全国总工会报告。

二○○二年二月六日

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

党的十五大以来,不少地方和企业在推行厂务公开方面积极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和成功经验。为了更好地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巩固、深化和规范厂务公开工作,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经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就在全国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广大职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参与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我国企业管理的重要特色和优势。党的十五大特别是十五届四中全会以来,一批企业通过实行厂务公开,加强了企业的管理和改革,完善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实践证明,实行厂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有效途径;是加强企业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的内在要求;是搞好群众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力手段。实行厂务公开,对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和落实职工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企业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密切党与企业职工群众的关系,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增强其责任感,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实行厂务公开的指导原则是:

——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和保护商业秘密。

——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动员职工广泛参与。

——必须与企业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职工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

实行厂务公开的总体要求是:

1、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的企业都要实行厂务公开。目前还没有实行的单位应尽快实行;已经实行的,要进一步深化,逐步使其内容、程序、形式规范化、制度化。特别是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更应当实行厂务公开,动员和依靠职工群众与经营者共同把企业搞好。

2、在厂务公开工作中,要切实做好企业领导人员和职工的思想工作。企业领导人员要提高认识,自觉地把厂务公开摆到重要工作位置,纳入现代企业管理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之中。要鼓励职工积极参与厂务公开活动,支持和监督企业经营者依法行使职权,认真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要加强对职工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识和能力。

3、在厂务公开工作中,必须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保证公开的真实性,务求工作实效。要切实做到企业重大决策必须通过厂务公开听取职工意见,并提交职代会审议,未经职代会审议的不应实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更应向职工公开,职代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决定权和否决权,既未公开又未经职代会通过的有关决定视为无效;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职代会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大多数职工不拥护的企业领导人员,其上级管理部门应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企业领导人员违反职代会决议和厂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导致矛盾激化,影响企业和社会稳定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1、企业重大决策问题。主要包括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资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兼并、破产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裁员、分流、安置方案等重大事项。

2、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主要包括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财务预决算,企业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供应,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承包租赁合同执行情况,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落实情况,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等。

3、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职工提薪晋级、工资奖金分配、奖罚与福利,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职工招聘,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评优选先的条件、数量和结果,职工购房、售房的政策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以及企业公积金和公益金的使用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培训计划等。

4、与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主要包括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情况,企业中层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企业领导人员工资(年薪)、奖金、兼职、补贴、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使用情况,以及出国出境费用支出情况等。

厂务公开的内容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有所侧重。既要公开有关政策依据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又要公开具体内容、标准和承办部门;既要公开办事结果,又要公开办事程序;既要公开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又要公开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使厂务公开始终在职工的广泛参与和监督下进行。要密切结合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及时引导厂务公开不断向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深度和广度延伸,推动企业不断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是职工代表大会。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职权。要通过实行厂务公开,进一步完善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制度,坚持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情况、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等企业重要事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公司制企业由职代会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等,不断充实和丰富职代会的内容,提高职代会的质量和实效,落实好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审议权、通过权、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民主管理制度。在职代会闭会期间,要发挥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的作用。车间、班组的内部事务也要实行公开。应依照厂务公开的规定,制定车间、班组内部事务公开的实施办法。厂务公开的日常形式还应包括厂务公开栏、厂情发布会、党政工联席会和企业内部信息网络、广播、电视、厂报、墙报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同时,在公开后应注意通过意见箱、接待日、职工座谈会、举报电话等形式,了解职工的反映,不断改进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实行厂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厂务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推行厂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厂务公开中暴露出来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把推行厂务公开作为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实施情况作为考核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重要依据,并与奖惩任免挂钩。各级经贸委要把厂务公开与加强企业管理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以推进。各级地方工会要积极主动地承担起推行厂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并以此促进企业民主管理和工会工作。企业实行厂务公开要在企业党委领导下进行。企业行政是实行厂务公开的主体。企业要建立由党委、行政、纪委、工会负责人组成的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厂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审定重大公开事项,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做好督导考核工作,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企业工会是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企业应成立由纪检、工会有关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厂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职工反映的意见是否得到落实,并组织职工对厂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要制定厂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办法,形成制约和激励机制。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可依照法律规定,采取本单位相适应的形式实行厂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工作。本通知原则上适用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各地区、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2002年6月3日

各市、行署教委、市(地)教育工会,各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促进我省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实行校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党的十五大指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十五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发挥工会和职代会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实行校务公开,使广大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建设情况,在充分了解的情况下,通过教代会等形式,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实行校务公开,是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现实需要。教职工是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主力军,通过校务公开,将学校的改革方案、发展规划、稳定措施交给广大教职工讨论,既可以使方案、规划、措施更加完善、合理、科学;同时,又可以统一思想;激发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实行校务公开是促进学校领导班子、管理人员廉洁自律,遏制腐败的有效措施。将学校工作置于广大教职工的监督之下,形成群众监督制约机制,从而减少和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实行校务公开,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通过校务公开,增加学校工作透明度,加强学校领导干部与教职工之间的双向沟通,架起互相理解、信任、支持的桥梁,从而增强教职工的信任感、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密切党群、1、学校的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等。

2、学校收费。包括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

3、财务收支。包括学校财务预决算、财政拨款、政府划拨的城乡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社会捐资、学杂费、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收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学校房屋租赁收入以及资金支出情况等。

4、招生情况。包括招生政策、计划、分数线、录取结果及收费标准等。

5、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招投标、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结果和决算情况等。

6、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包括民主集中制的实施,领导干部在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使用、公款出国(出境)、国内考察、招待费等。

7、领导干部任前公示。

8、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职务聘任、奖惩、奖金分配、工资调整、职称评定、业务考核、评优、晋职晋级、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教职工住房分配等有关政策依据、指标分配办法、名额、名单、审批程序等。

9、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包括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奖学金评定、优秀学生保送上学、特困生学杂费的减免及困难补助等。

1、教职工代表大会为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凡是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都必须向教代会报告,由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教代会闭会期间,可以通过教代会代表团(组)长会议、专门委员会(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或决定,并将结果向广大教职工公布。

2、教代会定期组织教职工评估学校领导班子德能勤绩并及时反馈意见。

3、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发布。

4、其他公开形式。通过会议纪要、通报、设立永久性公开橱窗和公开栏等发布应予公开的事项;设立举报意见箱,公布学校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投诉电话;建立向民主党派和离退休教职工通报情况制度;定期召开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公开要求公布的事项及执行情况;普通中小学校要建立收费监督卡制度。

推行校务公开制度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推行校务公开是学校党政工的共同责任,要建立党委(总支)领导,行政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加,工会负责日常工作的机制。省委高校工委、省教委、省教育工会成立全省校务公开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工会。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以党、政领导为组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为副组长,组织、人事、监察、财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负总责,主管副职分工负责,各业务部门具体承办,工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教职工全员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行校务公开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保证校务公开工作健康开展。

中共黑龙江省委高等院校工作委员会

黑龙江省教育委员会

中国教育工会黑龙江省委员会

二○○○年六月八日

(2001年5月11日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党发〔2001〕9号)

根据黑高工委联字[2000]9号文件《关于在全省高校系统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加强依法治校,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在办学治校中的主导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设作党的十五大指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实行校务公开,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依法治校,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学校坚持和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是保护和发挥广大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参与学校改革发展的需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教职工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效措施;是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在教育战线上的进一步贯彻落实的体现。认真做好校务公1、关系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

包括学校发展目标和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年度工作计划和总 结。

2、招生和学生管理

包括招生政策、计划、分数线、录取结果及收费标准,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科升本科的有关政策、推荐结果等。学生奖学金、贷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办法,学生就业政策、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及评选奖励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违纪学生的处理,特困生学杂费的减免及困难补助等。

3、财务管理

包括预算收入(财政拨款、自筹资金),各项收费标准及办法;预算支出,人员、教学、科研、学生、后勤和招待费等经费使用情况,各项支出的审批权限、标准、范围等管理制度。

4、重大工程建设和维修项目

包括招投标、材料采购、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结果和决算情况等。

5、大宗物资采购

包括办公用品、实验设备、图书、教材、煤和药品等。

6、干部人事工作

包括教师、干部、职工的聘任、延聘、返聘、晋级、晋职、人员调出调入、选留毕业生、公派出国、进修访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

7、教职工奖惩

包括各类先进的评选条件、名额和评选结果,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及结果,对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

8、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包括教职工住房调整、购(建)房分配方案及分配结果、货币分房的实施办法,工资调整、奖金、岗位津贴,福利费的使用原则、办法及使用情况,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

9、领导干部重要事项

包括领导干部任前公示;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民主集中制的实施,领导干部在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使用、公款出国(出境)、国内考察等。

1、教职工代表大会为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凡是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教代会职权范代会代表团团长会议、专门工作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召开临时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或决定,并将结果向广大教职工公布。

2、校、院两级教代会定期组织教职工评议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并及时反馈意见,报告有关部门。

3、建立党政工联席会,专家、中青年骨干教师、民主党派、离退休及在职职工座谈会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学校有关情况。

4、建立校务公开栏,运用校园网、广播、校报、橱窗、黑板报等形式,及时公布校务公开内容。

1、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形成党委书记、校长负总责,主管副职分工负责,各业务部门具体承办,纪检监察部门检查,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教职工全员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组织、人事、监察、财务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校务公开的实施。校务公开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3、各学院、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精神,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行校务公开的实施细则,并报校领导小组审定后,向本院或本部门教职工公布。

实行校务公开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其作为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一定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大工作力度,注重实效,稳步推进。

(2001年5月11日通过)

哈尔滨理工大学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认真审议了《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认为是切实可行的。大会同意《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大会认为,实现校务公开制度,是深入贯彻十五大精神,坚持依法治校,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学校坚持和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坚持校务公开,对于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在办学治校中的主导作用,加快学校的改革、发展与建设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大会要求学校各部门和领导干部对推进校务公开制度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注意发挥各级会组织在推进校务公开中的作用,党政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坚持做到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保护,把实施校务公开制度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邓中兴

副组长:陆鸣鹃 刘长祥 李庆平

崔玉祥 杨书范 赵景芬 赵伟华 孟大伟

石 岩 武俊峰 张 甦许庆书 崔承琦

李清江 王世成 钟鸣晓 尹基哲 柳 池

张淑琴 陈 捷 张志辉

下设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赵景芬

校务公开检查监督小组:

组 长:李庆平

副组长:刘志新 崔承琦 赵景芬

杨书范 陆 岩 赵伟华 王伟理 綦开军

张 颖 张永军 张炳谦 张立伟 张凤德

王景海 王丛江 曹一江 胡子林 时振森

臧玉英 陈 捷 王兆民 刘伯全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第二部分 学校各部门校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

机械动力工程学院院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

一、院务公开的重大意义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这是党的十五大指出的各级组织的办事原则。院务公开是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是保护和发挥广大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参政议政的意识,使教职工积极参与学院的改革发展建设。院务公开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增强教职工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效措施。认真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促进学院管理科1、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包括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年终总结、重要规章制度制定和修改。

2、人事变动情况。包括人员调入调出、选留毕业生、公派出国、进修访问、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

3、教职工奖惩制度。包括各类先进的评选、名额、评选结果,年度考核办法及结果。

4、全部教职工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

5、大设备的购置情况。包括经费来源、分配情况。

6、财务管理。包括预算外年度收入、支出情况。

7、用车情况。包括院班子个人用车、全院教职工用车年度公布情况。

8、学生管理。包括学生奖学金、贷学金评定和发放办法,评选奖励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1、召开全院大会,通报情况。

组长:宋继良

成员:张永军 张凤仙

2001 12 2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根据校党发[2001]19号文件《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贯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的原则,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学院的改革、发实行院务公开,是新的历史时期加强依法治校,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学院坚持和完善以二级(学院)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是增强广大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参与学院改革发展的需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教职工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效措施。认真做好院务公开工作,有

1、关系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包括学院发展目标和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学生管理。包括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政策、推荐结果等;学生奖学金、贷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办法、特困生学杂费的减免及困难补助;学生就业政策、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及评选奖励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违纪学生的处理等。

3、财务及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包括拨款、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各项支出的审批权限、标准、范围等制度;办公用品、试验设备、图书、教材采购。

4、涉及教职工的事项。包括各类先进的评选、名额和评选结果,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及结果,对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有关教职工住房、工资调整、养老医疗保险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5、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包括教师、干部、职工的聘任、延聘、返聘、晋级、晋职、人员调入调出、选留毕业生、出国、进修访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民主集中制的实施。

1、学院教职工大会为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2、利用每周五下午集中活动时间,及时通报情况、沟通信息。

3、成立院务委员会,学院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都要经过院务委员会认真讨论,形成决议,进行实施。

4、教代会闭会期间遇有重要问题可召集常设主席团会议讨论。

1、分管负责人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提出议案,报主要领导。

2、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策,形成会议纪要。

3、特殊内容需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讨论决定。

4、决定或意见公示(3—7天),听取反馈意见。

1、形成由院党总支统一领导下,党总支书记、院长总负责,教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体制。

2、学院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并设立院务公开办公室。

3、院内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细则的精神,确定本部门推行部务公开的负责人,报院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4、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大工作力度,注重实效,稳步推进。

组 长:郭二军

副组长:张炳谦

成员:孙文山 刘立柱 高维丽 陈洪彬

万国庆 赵晓旭 张明艳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根据黑高工委联字[2000]9号文件《关于在全省高校系统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及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的院务公开制度,旨在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加强依法治校,坚持和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的需要,

1、关系到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教职工奖惩:包括各类先、优、模的评比条件,名额和评选结果,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办法及结果,对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

3、关于工资的二次分配:广泛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坚持多劳多得、公平、公开的原则。

4、关于学生奖贷学金和特困生补助的评比与发放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工作做细,并将有关政策和结果公开。

5、发展党员的公示制:无论是教工与学生发展党员工作,按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充分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发布于众,听取有关意见。

1、张榜公布,利用橱窗等形式;

2、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通报情况;

3、类似工会经费,支出情况列表公布;

4、设立意见箱和监督电话;

组 长:魏新劳

副组长:赵志海、张立伟

成 员:戈宝军、李忠华

王 鹏、姜德谭

2001年10月15日

计算机与控制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第二届教代会和《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院民主政治建设,认真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思想,调动教职工的积实行院务公开,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依法治院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学院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是保护和发扬广大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参与学院改革发展的需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增强教职工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效措施;是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思想的体现。认真开展院务公开1、有关学院发展的重大决策,包括学院发展目标和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有关学院重大改革决策,重大教育、教学、管理、人事工资制度改革。

3、学院人事干部工作,包括教师、干部、职工的聘任、延聘、返聘、晋级、晋职、人员调

出调入、选留毕业生、公派出国、进修访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

4、学院院系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民主集中制实施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5、教职工奖惩,包括各类先进的评选条件、名额和评选结果,奖励办法。对违纪职工的处理结果等。

6、工资改革方案的制定和修改,奖金发放办法的制定和修改。

7、学院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贯彻。

8、院内大宗物资采购,包括办公用品,实验设备、图书资料、教材等。

9、院内重大工程建设和维修项目。

10、计划外办班招生政策、计划、录取结果,收费标准。

11、财务管理、收入、支出情况。

12、教职工和学生党员发展,按要求进行公示。

1、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为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凡属教代会职权范围内问题,必须向教代会报告,由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必要时召开临时代表会审议、通过或决定,并将结果向广大教职工公布。

2、院教代会定期组织教职工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并及时反馈意见。

3、建立党、政、工联席会,专家、中青年骨干教师、民主党派、离退休及在职职工座谈会制度,定期不定期通报情况。

1、要积极形成在党总支统一领导下的院长、总支书记负总责,主管副院长分工负责,办公室主任承办、工会组织实施、教职工全员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院务公开实行院长负责制,成立院长为组长、书记和工会主席为副组长,各副院长和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院务公开领导小组。

院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乔佩利

副组长:张凤德 玄庆华

成 员:王培东 宋清昆 王文英 李德久

五、此方案作为试行方案执行,望各系、部也要做到系务公开。

测控技术与通信工程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根据校党发[2001]19号文件《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学院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在学院工作的主导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建设作贡献,特制定哈理工测实行院务公开,是新的历史时期加强依法治校,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学院坚持和完善以二级(学院)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是保护和发挥广大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参与学院改革发展的需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教职工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效措施;是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在教育战线上的进一步贯彻落实的体现。认真做好院务公开工1、关系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包括学院发展目标和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学生管理。包括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政策、推荐结果等;学生奖学金、贷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办法、特困生学杂费的减免及困难补助;学生就业政策、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及评定奖励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违纪学生的处理等。

3、财务及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包括拨款、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各项支出的审批权限、标准、范围等制度;办公用品、实验设备、图书、教材等采购。

4、涉及教职工的事项。包括各类先进评选、名额和评选结果,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及结果,对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有关教职工住房、工资调整、养老医疗保险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5、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包括教师、干部、职工的聘任、延聘、返聘、晋级、晋职、人员调入调出、选留毕业生、出国、进修访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领导干部任前公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民主集中制的实施,领导干部在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使用、公款出国、国内考察等。

1、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为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2、院教代会定期组织教职工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并及时反馈意见。

3、不定期召开院职工大会,通报情况,沟通信息。

4、建立党政工联席会,专家、中青年骨干教师、民主党派、离退休及在职职工座谈会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学院有关情况。

5、建立院务公开栏(在实验楼前厅),及时公布院务公开内容。

1、分管负责人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提出议案,报主管领导。

2、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策,形成会议纪要。

3、特殊内容需召开由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讨论决定。

4、决定或意见公示(3—7天),听取反馈意见。

5、由专人记录院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和反馈意见。

1、形成由院党总支统一领导下,党总支书记、院长总负责,教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体制。

2、学院成立由院长、工会主席、纪检委员等参加的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并设立院务公开办 公室。

3、院内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细则的精神,确定本部门推行部务公开的负责人,报院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4、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大工作力度,注重实效,稳步推进。

组 长:王慕坤

副组长:王景海 于澎田

成 员:于晓洋 徐春林 韩 维

2001年10月

为了加强学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和实行“院务公开”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有利于促进学院管理的科学化、决策的民主化,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保证和维护全院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可靠保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是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民主权利的又一实现形式,通过加强“院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充1、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

2、教职工考核、奖惩、评定职称等有关政策和结果,对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

3、教职工的聘任、延聘、返聘、晋职、晋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进修、出国,人员的调入调出等。

4、各项经费的来源,支出和使用情况。

5、职工福利分配方案及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

6、学生奖学金,贷学金的评定和发放,评选奖励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入党、免试推荐研究生等,特困生学杂费的减免及困难补助,对违纪学生的处理等。

1、会议形式

行政院长会,党政联席会(每月一次),系主任、办公室主任会,工会小组长会,专家、中青年骨干教师、民主党派、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座谈会,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学院有关情况。

2、书面形式

组长:杜龙学

组员:修国义、王丛江、郎宏文、梁静溪

2001年12月13日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院民主政治建设,加强依法治院,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教职工在学院发展1、关系学院改革、发展和建设的重大决策

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2、人事工作

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干部的任免。

3、学生管理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贷学金的评定和发放,违纪学生的处理。

4、经费的管理

学校下拨经费的使用,创收经费的收支。

5、教职工奖惩

1、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为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按规定凡应由院教代会审议、通过 或决定的问题,必须经院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并将结果向教职工公布。

2、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家、中青年骨干教师、民主党派人士等座谈会听取意见、通报情况。

3、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联络人制度,并建立院长信箱。

1、进入制度:

以系部为主实行三级考核,考核拟调入人员政治素质,教学、科研能力。根据系部意见,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是否同意调入。

2、调出制度:

本人提出申请,系部签署意见,对教学或科研骨干,院党政领导共同做其思想工作,并由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是否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办理调出,对于学术骨干、博士学位获得者,学院要尽一切努力做思想工作,尽力创造条件,如本人坚持,则上报学校决定。

3、财务管理:

实行各主管院长分散管理方式进行,对用于职工福利支出或较大款项,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组长:崔云安

副组长:潘状元、曹一江

成员:王义杰、崔强、曲贵民

2002年4月3日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根据黑工委联字[2000]9号文件《关于在全省高校系统推行校务公开的制度意见》和《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院民主政治建设,认真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的思想,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1、有关学院发展的重大决策,包括学院发展目标、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等。

2、有关学院重大改革措施,包括教育、教学、管理、人事工资改革等。

3、学院人事工作,包括教师、干部、职工的聘任、延聘、返聘、晋级、晋职、人员调入调出、毕业生留校、公派出国、进修访问、专业技术评聘等。

4、教职工奖惩。各类先进的评选名额、评选条件、结果、奖惩办法、违纪职工处理办法。

5、工资改革方案的制定、修改,奖金发放办法的制定、修改。

6、学院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贯彻执行。

7、学院大宗物资采购、包括办公用品,实验设备、图书资料、教材等。

8、计划外办班招生政策、计划、录取标准结果、收费标准。

9、财务管理、学院各种收支详细情况。

10、教职工学生党员发展公示。

11、学生奖惩、特困生补助发放、免试研究生推荐公示。

1、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为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凡属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必须向教代会报告,由教代会审议通过;必要时召开临时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决定,结果向广大教职工公布。

2、院教代会组织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并及时反馈意见。

三、实施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1、形成党总支统一领导下的院长、书记总负责、主管院长分工负责、办公室承办

、工会组织实施、教职工全体参与的领导体制。

2、院务公开实行院长负责制,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书记、工会主席为副组长,各副院长和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院务公开领导小组。

四、此方案做为试行方案推行,望各系、部也要做到系务公开。

组 长:朱维举

副组长:胡子林 赵达薇

成 员:郭殿福 张建设 高秀江 靳小荣

2002年1月8日

根据哈理工党发[2001]1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学院的民主政治建设,调动教职工在办学治院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1、关系学院改革、发展的决策

包括学院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

2、学生管理

包括专升本的推荐;学生奖学金、贷学金的评定;学生就业政策、用人单位招聘信息;优秀学生、学生干部的评选;违纪学生的处理;特困学生学杂费的减免及困难补助等。

3、财务管理

包括预算收入(校拨、自筹);预算支出情况以及支出的审批权限等。

4、教职工奖惩

包括各类先进的评选;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

1、根据学校要求,由院工会组织教职工评议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并将评议情况及时向学院领导班子反馈。

2、定期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及全院教职工大会或不定期召开学生干部会议通报学院有关情况。

组长:陈凤林

成员:王先哲 刘春清

2001年11月30日

为充分保护和发挥体育教学部广大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加强民主政治建设,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体育教学部实际,特制定哈尔滨理工大学体育教学部部务1、关于体育教学部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各学期具体的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等。

2、学年对教职工量化考核的综合评定,包括科研、教学质量的考核,教职工出勤考核等等。

3、用人制度公开。各区教研室主任除个别由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任命外,其余均由民主 选举产生,并受群众监督。

4、教职工职称评定排名先后顺序公开。依据:体育教学部评职量化条例细则。

5、教职工奖惩制度公开。包括:教学质量优秀奖的评选,优秀教案奖的评选,优秀论文奖的评选,对迟到、早退、差错、事故的处罚等等。

1、全体教职工大会为体育教学部部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定期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通报情况,并审议相关议题从而形成决定。

2、每月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议,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并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民主监督。

3、各教研室每周两次例会,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布置具体教学任务。

组 长:王伟理

副组长:张达、任勇

组 员:张严威、金喜添、邸阳、赵艳、杨太兴

2001年1月9日

军事训练教学部部务公开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建设,军事训练教学部为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在办学治校中的主导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设作贡献。结合1、关系军事教学部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包括军训部发展目标,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科研、教学质量和考核,教职工出勤考核。

3、教职工奖惩。包括先进评选条件,名额和评选结果,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结果,对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

4、领导干部重要事项。包括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班子廉洁自律情况,民主集中制的实施等。

5、军训部教职工奖惩制度公开。包括教学质量优秀奖的评选,比赛奖。

1、军训部全体教职工会议为军训部部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定期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通报情况。

2、每月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议。

3、一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组 长:王 彬

副组长:付景东

成 员:单秀岩

2002年1月9日

1、招生计划公开

每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调配、专业设置及招生办学形式、层次公开,并分别在省报、 哈报及省招生办的文件上向全社会公开。

2、招生录取工作公开

每年招生录取时,均按国家划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录取的结果在省招生办的网址查询 ,在降段录取补招时,同一分数段的考生有平等的录取机会。录取结果由省招生办向社会公开。学校向考生公开,接待。今后成人录取也将实行网上录取,使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全面走向公平、公开、公正,更趋于规范,考生可及时地在网上查询录取结果。

3、教学计划及学籍管理公开

每学期向学生公开教学计划、学籍管理办法。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实验室制度、考勤制度、监考制度、考场纪律等均汇编成册向全体师生公开。学籍处理结果形成文件公开。

4、办公设备及用品的采购公开

学院添置大型设备等均形成报告,报请主管校长审批后,由学校资产处负责采购,学院不参与采购活动。设备的规格、性能、数量等事宜,均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形成申请报告,报主管校长。

5、学院评选各类先进、年度考核均召开各部主任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然后进行民主选举,再由院长办公会集中,并将结果向全院公开。

6、学院因公招待事宜,均由院办公室安排,其招待标准、人数由办公室及业务对口单位参与。

7、学院定期召开院长办公会,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召开院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学院的工作计划,工作布置检查及工作总结,院长办公会的讨论内容由院办公室做记录,院长办公会的决定向全院公开。

8、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形成学院文件向全院公开。

9、学生的组织发展,优秀学生的评选、奖励等工作按规定实行公示制度,向全校范围公开。

10、收费标准及项目公开。学费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许可证》中的收费标准由学校财务处向学生收取。教材供应则按实际发生,每学年与学生进行结算,其

组长:张淑琴

成员:杨 哲 马 兰 王榜军

2001年12月13日

编辑工作部部务公开实施细则

根据党发[2001]19号《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特

实行部务分开,是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是维护和发挥广大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参与学校和部内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

1、编辑工作部的改革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年度工作总结。各项规章制度、岗位 责任的制定和修改。

2、职工的奖惩

各类先进的评选条件、名额和评选结果,职工年度考核的具体办法及考核结果、对违纪职工 的处理等。

3、人事工作

编辑工作部各编辑室主任的聘任,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资调整、奖金、岗位津贴的发放办法。

4、财务管理

包括各类期刊版面费、广告费的收费标准,稿费及各种编务费的发放标准,年度事业费的使用情况。

1、召开各编辑室主任会议,商定工作、做出决定,并将结果向全体职工公布。

2、召开部务工作会,向全体职工报告工作或传达决定,及时公布部务公开内容。

编辑工作部要把部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为促进和推

组 长:刘玉成

成 员:臧玉英 李加敏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图书馆馆务公开实施细则

为使我校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学校教代会关于《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的精神,针对图书馆3、校拨图书经费(图书采购和设备采购)的使用情况及馆内管理性收费的使用情况。

5、人员调动、工作考核、晋职晋级、评优、调资、奖金发放及违纪处理等。

1、馆务工作的议事原则及制度:馆务工作的议事原则:图书馆的全部工作均由各种会议形式进行通报情况、讨论问题、制定决议。坚持“五会”制:

馆长主持,总馆办公室及议事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馆长主持,总馆办公室、各分馆馆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馆长主持,馆全体职工参加。

分管馆长主持,分馆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5)分馆职工大会:分馆馆长主持,分馆全体职工参加。

2、馆务工作公开的形式:

(1) 馆务日常工作,通过“五会”制通报情况、传达学校有关精神、听取意见、研究解决问

(2) 图书馆馆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每学期召开一次,研究馆务公开的相关事宜。

(3) 工作计划和总结、经费使用、人事调动、评优评奖及管理的相关制度等均需在全馆职工

图书馆馆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陈 捷

成员:赵龄强、刘玉红、于平、刘华梅、张玉花、肖成斌

档案馆馆务公开实施细则

根据第二届校教代会关于《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

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馆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有利于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依法治校,充分发挥工作人员在办学治校和馆内档案工作中的作用,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设服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涉及教职工切身

1、关于馆内发展目标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馆内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

2、定期公开预算收入,档案利用有偿服务收费情况,严格执行标准和范围,遵守财力审批制度和规定。

3、馆内建设和大型维修,坚持履行预算报告、财务审计、竣工验收。

4、大宗设备采购,均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5、对人员调进调出、晋级、晋职、进修、培训、学历班、专业技术评聘实行公开。

6、公开评先进条件、名额、评选结果,年度考核办法及结果,对违纪人员的处理。

7、公开调资、奖金、津贴、福利费,方案及结果。

1、定期召开馆内全体人员会议,开展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公布馆内有关事宜,通报学校有关情况。

2、每周开一次馆务工作领导小组碰头会,研究、总结、布置工作

3、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每学期期末检查工作,年末开展检查评比。

4、通过馆内通知栏,及时公布馆务、校务公开的内容。

5、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听取校内各部门,校外有关人士对馆内工作的意见、建议,

组长:崔成邱

成员:王桂琴 曲平生 韩晓颖

2001年11月1日

后勤集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

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后勤集团职工在办学治校中的作用,调动集团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为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

1、关系集团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

包括集团发展目标、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年度工作计划、总 结。

2、维修项目

包括招投标、材料采购、维修后的验收结果和决算等。

3、人员聘用

包括正式职工、集体工、临时工的岗位、编制及职责范围,聘用、待聘、解聘等。

4、各项收费标准

包括学生住宿各项收费标准、学生饭菜价格、幼儿园各项收费标准、浴池收费、水电费、取暖费标准、房屋收费标准。

5、采购公开

包括煤、食堂主副食原材料采购、大修维修材料、工具采购等。

6、职工奖惩

包括各类先进的评选条件、名额和评选结果、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及结果、对违纪职工的处理等。

1、要求后勤集团各中心建立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细则,定期向集团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2、建立后勤集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后勤集团有关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3、运用公示板、校报橱等形式及时公布后勤集团工作公开内容。并要求饮食、宿舍等学生

组 长:王士成

副组长:刘伯全 刘世臣 杜志滨

赵晨文 荣致斌 刘忠友 邢革生

孙光达 陈寒冰

校机关工作公开实施细则

机关党总支工作公开实施细则

机关党总支管理的经费主要是机关工会会费和学校工会下拨的部分款项。主要用于工会会员的文体活动、看望病号、困难补助等。

1、工会会费使用集体讨论决定。

2、定期向各工会小组长通报使用情况。

1、各工会小组认真组织,采取个人申请,单位领导把关,签署意见后上报机关工会。

2、机关工会根据各工会小组意见,集体讨论确定等级后报学校工会。

1、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预算。

2、预算报财务处和学校有关领导审批。

3、严格按预算金额采购。

4、制定采购物品规章制度。(如:集体购货、货比三家、严格把关、仔细验货等)

四、机关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组 长:时振森

(按姓氏笔画排序)

尹基哲 孙相俐 许庆书 张 甦 苏洪滨 孟大伟

2001年11月20日

组织部部务公开实施细则

1、在聘任干部过程中,将待竞聘岗位情况进行公示;

2、在聘任干部过程中,将竞聘人自报岗位情况进行公示;

二、在干部考察考核中实行干部考察考核公示制和干部考察考核预告制

1、在干部考察考核过程中,将考察考核小组组成情况和考察考核小组成员的自然情况、任职等情况进行公示;

2、在干部考察考核过程中,将被考察考核干部的自然情况、任职等情况进行预告公示;

1、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基层党支部委员会将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的自然情况、

1、党校每期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后,将评出本期优秀学员,党校对各期的优秀学员进行

1、实行组织部每年向党费管理委员会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定期报告制;

2、党员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实行党费管理委员会向大会通报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的通报制。

2001年12月13日

宣传统战部部务公开实施细则

1、工作计划和理论政策学习安排。

2、创建文明单位评比活动。

3、普法工作的启动与验收。

4、评选“三育人”先进个人和其他先进个人的条件及名额。

5、政工师评审的条件及名额。

组 长:陆岩

副组长:王铁男

纪委、监察审计处处务公开实施细

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校务公开有关规定,针对纪委、监察审计处工作特点,制订纪委、监察审计处处务公开实施细则如下:

1、根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情况,层层负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做到责任分明,公开公正。

2、依据《哈尔滨理工大学行政监察工作条例》,对我校行政监察的对象、任务;行政监察部门的职权;案件检查程序等公开。

3、依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审计工作规定》,对我校审计内容、监察审计处工作权限、学校内审工作程序等公开。

4、依据《哈尔滨理工大学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哈尔滨理工大学校办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对学校行政负责人和企业法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各岗位审计的主要内容公开。

5、依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固定资产审计暂行办法》,对学校固定资产增加或减少及固定资产结存审计的主要内容公开。

6、依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基建和修缮工程审计办法》,对学校工程预算、决算、需提交的材料要求公开。

7、监察审计处职责范围;正、副处长岗位责任制;监察员、财务审计员、工程审计员的工作职责;监察审计处的服务承诺等公开。

8、财务审计的被审计单位应提供资料;述职报告提纲;被审计单位承诺书等要求公开。

2001年11月25日

工会工作公开实施细则

根据党发[2001]19号《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工会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由学校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款,用于宣传、建设、行政、会员等方面。

1、制定工会经费使用制度。

2、定期向基层工会主席通报经费使用情况。

3、做到年初有预算,年末有决算,有计划地使用经费。

1、制定采购物品的规章制度(如:购货时至少三人同行、货比三家、严格把关、仔细验货等)

2、加大检查验收力度。

1、坚持工会主席例会讨论制度。

2、力争预算准确,有可操作性。

3、检查核对决算。

特困补助的经费来源于学校工资总额百分之二点五的福利费。

1、由各基层工会认真组织。首先是个人申请,其次是基层工会严格把关,签署意见。

2、经主席会议讨论确定金额后,下拨到各基层工会再落实到人头。

3、由工会向全校教职工公布补助结果。

1、履行财经手续,按商业运营规律办社。

2、坚持四区职消社统一领导,统一请款,统一进货,统一价格,统一盘点。

3、制定职消社各种规章制度。

2001年12月4日

团委工作公开实施细则

根据党发[2001]19号《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团委经费来源主要是由学校拨款,用于宣传、校园文化、社团活动、大学生社会实践等方面。

1、制定了团委经费使用制度

2、有计划地使用全年经费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比标准事先公布,评比结果事后公布。

2002年4月15日

外事办办务公开实施细则

为了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置外事工作于全校教职工监督之下,特制定外事工作公开实施

1、学校组织各类代表团赴国外考察,访问,进行学术交流,向广大教职员工公开。

2、学校选拔赴国外留学、进修人员向教职员工公开。

1、学校向外藉教师支付酬金向教职员工公开。

2、外办每年用于招待外宾的接待费向教职员工公开。

3、国外团体,个人向学校赠送礼品、礼金向教职员工公开。

2002年7月2日

教务处处务公开实施细则

按省教育厅统一要求,走“推荐、考试、录取”正常程序,每一步都有明确要求,每一步都公示,广泛听取教师和学生的反映。考试参加省里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并由省联考办统一录取。学生的报名费直接交至省联考办公室。

由学院按《本科教学管理文件和规章制度汇编》中文件规定推荐名单,而后公示听取学生反由学院和教务处核准重修重考学生名单,学生自己到财务处交款,学院按学生交费收据发

正常发放的学生证丢失后,学生可申请补办学生证,补办一个学生证费用30元,由学籍科直接收取费用交至财务处。

2001年12月7日

招生办办务公开实施细则

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校务公开有关规定,针对招生办工作特点,招生办已制定并完善了我校在27个省、市招生,通过各省、市主管部门对我校招生计划的审批,由各省、市招生每年向考生及家长公布上一年的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当年的录取分数线则由各省、市招生办我校有32个专业,各专业的收费标准不同,各专业收费根据物价局统一标准进行收费。

每年我校都向社会各界加大力度宣传我校的情况及招生政策,为此招生办在学校网站建有专门的网页,公布招生的各类信息。每年都印制招生简章,招生简章的内容其中就含有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并公开发行。

2001.11.28

学生处处务公开实施细则

根据党发[2001]19号文件要求,制定学生工作处(部)处(部)务公开实施细则:

1、学生奖学金、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评优、违纪处理、特困生学杂费减免缓等与学生有关的各项政策,作到人人皆知,便于学生监督。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密工作程序。凡是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工作。均要求各学院严格按标准、程序进行,结果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公示三天,无异议方可上报学校。

3、凡是涉及向上级学生主管部门上报的评优等工作均由各学院联评,结果全校公示三天,无异议方可上报。

4、通过就业指导课、就业咨询、广泛宣传等方式使毕业生了解、掌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信息全校公布,信息共享。

5、专职学生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政策、人员考核标准公开,结果与本人见面。

2001年1月12日

科研处处务公开实施细则

按照国家和省、市主管部门及我校科研管理的有关文件,合理地提取科研项目管理费,并将科研管理政策汇编成册,下发到学校各部门和老师。管理费由学校财务处按相关政策扣除并国家、省和市的有关项目申报费,均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执行,代收后交有关部门,我校教师学术论文补贴,按学校(校发2000年147号)文件执行,论文录入校科研管理系统后,系统自动识别论文的种类,补贴金额也由系统自动确定。由校财务处每年统一发放。

2001年12月

一、招生工作

招生简章公开,推荐免试招生计划与结果公开;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含单独命题)计划、成绩、1、研究生毕业分配方案与结果公开。

1、工程硕士招生计划、成绩、结果公开,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公开。

2、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公开,参加国家考试的成绩公开,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过程以及结果公开。

2001年12月

人事处处务公开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党发[2001]19号文件《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事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计真做好人事工作上的校务公开,有利地促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切实加强我校依法治校工作,现结合我处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1、各类人员的岗位聘任、延聘和返聘,教学、管理和工勤人员的岗位(不含副处级以上岗位)聘任、延聘和返聘,由各部门在教职工中,实行公开聘任、延聘和反聘。学校审批公开。

2、科级干部的聘任,实行聘前公示制。

3、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被评审人员实行材料公开展示,评审条件公开,评委公开,评审程

序、过程和结果公开;聘任条件、程序和结果公开。

4、政府“特贴”候选人员的推荐、教师资格的认定、省级学科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的推荐,实行公开和公示制。

5、公派出国学习、进修、访问学者等人员的选拔,实行公开推荐、选拔。

6、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实行考核办法、考核程序及结果公开,做到民主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7、违纪教职工的处理,以事实为根据,以学校规章制度为准绳,依照工作程序,确定处分等级,违纪事实和处分结果向全校教职工公布。

8、教职工及离退休职工的工资调整、晋升,各种津贴、补贴的发放、教职工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缴纳等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贯彻执行,传达到每个教职工,做到政策和待遇公开,主动接受教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的监督。

9、其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需要公开的工作。

2001年12月4日

计划财务处处务公开实施细则

一、预算收入公开,包括财政拨款及自筹资金,公开范围至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以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

二、预算支出公开,包括人员经费、教学经费、科研经费、学生活动经费、后勤经费、招待

费等,公开范围至各经费使用部门、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

三、各项收费标准及办法公开,包括研究生学费、本专科生学费、函授夜大生学费、留学生学费等,公开范围至全校教职工、学生。

四、各项支出的审批权限、支出标准、支出范围等制度公开至全校教职工、学生。

2001年12月10日

资产处处务公开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党发[2000]19号文件精神,结合资产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资产处关于推行校

党的“十五大”指出:“坚待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处内实行处务公开,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依法治校,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保护和发挥广大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参与学校改革发展的需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教职工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校务公开、处务公开工作,有利于促进学校管理

1、大宗物资的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的具体要求,配合教务处制定教学设备、行政设备的采购计划,协助各学院落实教学设备的采购计划。完成教学仪器设备的政府采购的报批工作,组织校内各使用单位(各实验室)在省政府采购办公室和省政府采购中心的指导和协助下,完成政府采购工作。根据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和省政府采购办批准的自购的采购项目,坚持公开采购,采取询价采购的原则,学校自筹经费的较大采购项目,原则上在学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组织下,进行“招标采购”或“竞争性谈判采购”。

2、公用房屋的调配管理。

根据学校关于公用房管理的有关规定,公用房的分配拟采用分配前的公示制度。

3、加强财务管理。

对学校分配给资产处分管的经费,加强管理,严格审批制度,按预算计划和实际需要合理使用经费。

4、干部人事工作。

科级以下干部的聘任,各类人员的考核,晋级等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

5、教职工的奖惩。

各类先进的评选条件、名额、评选结果、处内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及结果、对违纪人员的处理等。

2001年11月30日

基建处处务公开实施细则

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党发[2001]19号文件《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基建处制度建设,依法办公,加强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调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为学校发展作出贡献,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向职工积极宣传实行校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职工能够认识到这是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举措,是职工参与学校改革发展的需要,是职工主人翁意识的体现,使职工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基建处的决策管理中来,使决策管理更加民主、科学、有效。

2、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投标。在施工单位的选择上,由市招标办公开招标,专家组评审确定合格的施工单位。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选择上实行学校集体评标(包括校主管领导、监察审计处、财务处、资产处、基建处、后勤处)并形成会议记录,存档随时可以调阅。

3、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建筑材料、水暖、电气设备等,实行公开招标,重要材料设备由学校集体评标组评标决定,详细情况形成会议纪要存档;一般材料、设备由基建处集体评标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存档。

4、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结果向有关各部门通报,并联合有关各部门集体验收,形成纪要。

5、工程决算经监理及基建处审核后,由监察审计处、财务处审计,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6、基建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须经全体职工开会通过,并上墙公示。年度计划和总结须经全体职工开会讨论通过。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离退休工作处处务公开实施细则

为了增加离退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便于离退休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经费使用、制定活动计划及实施等方面进行公示。

一、离退休管理 1、年初制定经费使用计划时,事先征求老同志意见,年后向老同志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2、捐款、捐物活动后,向老同志公布结果。

3、制定活动计划时,征求老同志意见,计划制定后,在离退休人员大会上公布。

二、工作人员

1、本着任人唯贤的原则,在评优等方面,评前征求意见,评后公示。

2、晋升职务、职称时,广泛征求意见并公示。

2001年12月18日

高等教育研究所工作公开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党发(2001)19号关于印发《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所制定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如下:

校务公开的内容及公开方式:

1、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及评审公开。公开方式:通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公开,并下发学校文件公布。

2、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评审奖励公开。公开方式:通过下发学校文件公开,并在四个区文告栏张榜公布。

3、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经费下拨额度公开。公开方式:通过下发学校文件和返回课题立项申请表(经费审批栏注明)公开。

2001年12月19日

保卫处处务公开实施细则

一、坚持周工作例会制度。每周一召开工作会议,总结、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布置、研究本周工作任务。

二、全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和保卫处各项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做到依法办案,按章办事,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严于律已,廉洁奉公。

三、定期向全处工作人员通报工作情况,处理案件和进行治安处罚时做到公开化,有透明度,不办假案、私案,有违犯者按有关纪律规定给予处分和处罚。

四、加强对保卫干部的培养工作,提高干部素质,推进任期工作目标责任制,要求每个保卫干部要掌握保卫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掌握业务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充分发挥干部的作用。

五、处、科级干部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工作的学习,全面准确地掌握邓小平理论,深刻领会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讲话,在政治上保持清醒的头脑,带领全处保卫干部搞好勤政、廉政建设,做好学校的政治安定,治安稳定工作。

六、保卫工作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向全处工作人员公开,集思广益,广泛征求意见,取长补短,在保卫工作中,坚持群众路线,贯彻“以人为本”“群防、群治”的原则。

七、切实保护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利,把维护职工、学生的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办实事、办好事,忠诚为职工、学生谋利益。

八、继续充实、完善各项基层工作制度,强化管理,规范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2001年12月19日

后勤处处务公开细则

按学校《校务公开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后勤处处务公开细则:

1、关系本部门的改革及人员变动的有关事宜。

2、部门工作目标、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制定及修改。

3、部门经费的使用、贵重办公用品的添置。

4、对服务收费的测算及修定。

5、对检查考核结果及处罚等。

6、维修工程发包及审核结果。

7、本部门制定的合同及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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