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哈尔滨理工大学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作者:时间:2005-06-22点击数:

哈尔滨理工大学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哈尔滨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杜广春

(2005年6月9日)

各位代表:

我受哈尔滨理工大学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听取了大会筹委会会务组关于代表选举情况的报告后,对出席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现将代表资格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根据校党委[2005]15号文件精神,按照代表的条件、产生办法及分配的名额,各部门工会本着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方式,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经各部门全体教职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并产生了代表。

在代表产生的过程中,各部门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民主程序,尊重选举人的民主权利,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学校发展和建设,工作认真负责,密切联系群众,有参政议政能力,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同志作为代表,保证了代表的质量。

全校共有正式教职工2425人,选出代表300人,占教职工总数的12.37%。其中:教师代表183人,占代表总数的61%;干部代表105人,占代表总数的35%;工人代表12人,占代表总数的4%;女教职工代表79人,占代表总数的26.33%;少数民族代表8人,占代表总数的2.67%;党员代表217人,占代表总数的72.33%;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83人,占代表总数的27.67%;具有高级专业职称代表245人,占代表总数的81.67%。

经过审查,我们认为各部门选举的300名代表,符合《中国工会章程》、《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和校党委[2005]15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代表资格有效。

特此向大会报告。

二00五年六月九日

(大会宣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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