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及代表团团长工作职责(试行) 工发〔2001〕5号 一、教书育人工作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协助有关部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2、深入教学第一线调查研究,了解教师思想动态及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在教师中开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活动,树立典型,促进教风与学风的根本好转,提高教学质量。 4、组织好“教书育人”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 二、福利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1、调查了解教职工对生活及集体福利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落实。 2、督促、协助有关部门落实教职工代表关于生活福利方面的提案。 3、督促、检查学校有关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劳动保险条例,参加涉及教职工重大利益政策的制定。 三、民主评议监督干部委员会 教代会民主评议监督干部委员会必须在党委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下进行,民主评议监督干部委员会负责民主评议干部的具体事宜。其主要职责是: 1、草拟民主评议干部工作的实施方案。 2、负责实施民主评议干部的具体工作。 3、对民主评议干部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4、整理教代会的评议意见和统计测评结果,起草向党委提交的评议工作总结报告。 四、提案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1、教代会召开前向代表征集并整理提案,会后负责提案的反馈、答复工作。 2、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接受教职工的申诉。 3、教代会闭会期间,检查有关部门处理、落实提案的情况。负责向下一次教代会提交提案落实情况的报告。 五、文体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1、发挥文体工作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优势,紧紧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2、建立教职工的各类文体协会,健全组织机构,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3、制定教职工文体工作的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教职工的各项文体活动。 4、探索新形势下文体工作的新思路、新特点,发挥文体工作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积极开展教职工喜闻乐见的高雅艺术赏析和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提高教职工的身体素质和思想素质,更好地为学校发展建设做贡献。 六、女教职工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依据,维护、保障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适合女教职工特点的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充分调动,发挥女教职工在学校发展建设中的作用。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关心女教职工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听取她们的呼声,为她们排忧解难。 4、积极宣传女教职工的先进典型,教育、鼓励女教职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提高自身素质。 5、充分发挥女教职工在家庭生活和教育子女中的作用。 七、教代会代表团团长工作职责 1、召集本团教职工代表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 2、组织本团代表认真审议学校重大决策,积极反映教职工代表对学校改革、发展、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3、向本单位教职工传达教代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大会决议。 4、组织本团代表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重要文件精神,不断提高代表素质,增强参政议政能力。 5、组织代表团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