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名誉会长:高 磊 会 长:于国良 副 会 长:田 凯 易维新 付光伟 张士学 秘 书 长:崔中建 哈尔滨理工大学钓鱼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哈尔滨理工大学钓鱼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办会宗旨是为了更好的贯彻国务院颁布《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全面推动学校教职工文体活动的广泛开展所成立的群众团体,隶属哈尔滨理工大学工会领导。 第二条,钓鱼协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钓鱼协会的宗旨是,丰富、活跃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为校园文化生活和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指导我校钓鱼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代表我校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活动和参与对外交流活动,为宣传我校作出贡献。 第六条,组织全校教职工的钓鱼比赛。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凡是我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承认本章程,自愿加入本会,经钓鱼协会批准,方可成为会员。 第六条,会员有钓鱼协会颁发会员证书,证书有钓鱼协会统一印制。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 一、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 对钓鱼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 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 退会自由。 第八条,会员的义务 一、 遵守协会章程。 二、 执行协会的各项决议,维护协会的利益。 三、 按时交纳会费。 四、 承担协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 第十条,协会设秘书长一人,由会长任命。 第十一条,协会可聘请德高望重的知名人士担任名誉会长或顾问。 第十二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两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章 经费 第十三条,协会经费来源可采取会员交纳会费、工会拨款、校内赞助、资助、捐赠等多种形式筹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