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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1-02点击数:

各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教职工心中,按照黑龙江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开展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的通知》(黑教科文卫体工发﹝2018﹞44号)要求,校工会决定在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慰问对象

1、因病致困:教职工本人患病住院,依据国家三级甲等以上(含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原始收据、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原件、病历复印件、住院诊断书原件,其费用去除医保核销部分后,剩余费用中符合医疗保险范围的个人承担人民币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教职工。

2、其他困难:本部门教职工公认的困难教职工。

3、《关于开展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通知》的申报对象与《关于组织2018年困难教职工申报补助的通知》的申报对象不可兼报。

二、申报、审核及慰问流程

1、教职工本人向所在基层工会提交书面申请;

2、各基层工会要认真做好前期调研摸底工作,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申报对象的现实情况进行讨论并形成书面意见;

3、上报材料由校工会组织生活保障部成员对上报材料审核后进行联评,确定慰问对象;

4、由各基层工会主席(直属工会小组组织员)对批准的教职工进行慰问。

三、具体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保留好送温暖工作的相关影像资料。

2、请各基层工会将基层工会主席(直属工会小组组织员)签字盖章后的书面意见和教职工个人申报材料于1月7日下班前报校工会(新主楼E2003)室。

联系人:翟 羽

联系电话:86390050

 

哈尔滨理工大学工会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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