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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校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1)

作者:时间:2002-05-27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校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1)

机械动力工程学院院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

一、院务公开的重大意义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这是党的十五大指出的各级组织的办事原则。院务公开是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是保护和发挥广大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参政议政的意识,使教职工积极参与学院的改革发展建设。院务公开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增强教职工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效措施。认真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促进学院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加快学校的改革和发展。

二、院务公开的内容

1、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包括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年终总结、重要规章制度制定和修改。

2、人事变动情况。包括人员调入调出、选留毕业生、公派出国、进修访问、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

3、教职工奖惩制度。包括各类先进的评选、名额、评选结果,年度考核办法及结果。

4、全部教职工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

5、大设备的购置情况。包括经费来源、分配情况。

6、财务管理。包括预算外年度收入、支出情况。

7、用车情况。包括院班子个人用车、全院教职工用车年度公布情况。

8、学生管理。包括学生奖学金、贷学金评定和发放办法,评选奖励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研究生、违纪学生处理等。

三、院务公开的形式

1、召开全院大会,通报情况。

2、利用宣传板、信息窗公布有关情况。

四、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组长:宋继良

成员:张永军 张凤仙

2001 12 2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根据校党发[2001]19号文件《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贯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的原则,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建设作贡献,特制定哈尔滨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一、院务公开的目的

实行院务公开,是新的历史时期加强依法治校,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学院坚持和完善以二级(学院)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是增强广大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参与学院改革发展的需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教职工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效措施。认真做好院务公开工作,有利于促进学院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加快学院发展建设的步伐。

二、院务公开的内容

1、关系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包括学院发展目标和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学生管理。包括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政策、推荐结果等;学生奖学金、贷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办法、特困生学杂费的减免及困难补助;学生就业政策、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及评选奖励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违纪学生的处理等。

3、财务及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包括拨款、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各项支出的审批权限、标准、范围等制度;办公用品、试验设备、图书、教材采购。

4、涉及教职工的事项。包括各类先进的评选、名额和评选结果,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及结果,对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有关教职工住房、工资调整、养老医疗保险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5、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包括教师、干部、职工的聘任、延聘、返聘、晋级、晋职、人员调入调出、选留毕业生、出国、进修访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民主集中制的实施。

6、学院重大决策及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院务公开的形式

1、学院教职工大会为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2、利用每周五下午集中活动时间,及时通报情况、沟通信息。

3、成立院务委员会,学院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都要经过院务委员会认真讨论,形成决议,进行实施。

4、教代会闭会期间遇有重要问题可召集常设主席团会议讨论。

5、建立院务公开栏(橱窗),及时公布院务公开内容。

四、院务公开程序

1、分管负责人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提出议案,报主要领导。

2、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策,形成会议纪要。

3、特殊内容需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讨论决定。

4、决定或意见公示(3—7天),听取反馈意见。

5、有专人记录院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和反馈意见。

五、院务公开的实施要求

1、形成由院党总支统一领导下,党总支书记、院长总负责,教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体制。

2、学院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并设立院务公开办公室。

3、院内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细则的精神,确定本部门推行部务公开的负责人,报院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4、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大工作力度,注重实效,稳步推进。

5、全体教职工要热情参与,积极监督,将其视为学院民主政治建设和事关发展的大事来做。

六、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组 长:郭二军

副组长:张炳谦

成员:孙文山 刘立柱 高维丽 陈洪彬

万国庆 赵晓旭 张明艳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一、实行院务公开的意义

根据黑高工委联字[2000]9号文件《关于在全省高校系统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及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的院务公开制度,旨在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加强依法治校,坚持和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的需要,更是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增强教职工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效措施。

二、院务公开的内容

1、关系到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教职工奖惩:包括各类先、优、模的评比条件,名额和评选结果,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办法及结果,对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

3、关于工资的二次分配:广泛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坚持多劳多得、公平、公开的原则。

4、关于学生奖贷学金和特困生补助的评比与发放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工作做细,并将有关政策和结果公开。

5、发展党员的公示制:无论是教工与学生发展党员工作,按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充分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发布于众,听取有关意见。

6、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

三、院务公开的形式

1、张榜公布,利用橱窗等形式;

2、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通报情况;

3、类似工会经费,支出情况列表公布;

4、设立意见箱和监督电话;

5、推荐硕士研究生采取公开答辩等形式。

四、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组 长:魏新劳

副组长:赵志海、张立伟

成 员:戈宝军、李忠华

王 鹏、姜德谭

2001年10月15日

计算机与控制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第二届教代会和《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院民主政治建设,认真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思想,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学院改革和发展多做贡献,特制定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一、实行院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实行院务公开,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依法治院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学院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是保护和发扬广大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参与学院改革发展的需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增强教职工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效措施;是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思想的体现。认真开展院务公开工作,有利于促进学院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加强学院改革和发展。

二、院务公开的内容

1、有关学院发展的重大决策,包括学院发展目标和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有关学院重大改革决策,重大教育、教学、管理、人事工资制度改革。

3、学院人事干部工作,包括教师、干部、职工的聘任、延聘、返聘、晋级、晋职、人员调

出调入、选留毕业生、公派出国、进修访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

4、学院院系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民主集中制实施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5、教职工奖惩,包括各类先进的评选条件、名额和评选结果,奖励办法。对违纪职工的处理结果等。

6、工资改革方案的制定和修改,奖金发放办法的制定和修改。

7、学院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贯彻。

8、院内大宗物资采购,包括办公用品,实验设备、图书资料、教材等。

9、院内重大工程建设和维修项目。

10、计划外办班招生政策、计划、录取结果,收费标准。

11、财务管理、收入、支出情况。

12、教职工和学生党员发展,按要求进行公示。

13、学生奖惩、特困生补助费发放、免试研究生推荐进行公示。

三、院务公开的形式

1、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为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凡属教代会职权范围内问题,必须向教代会报告,由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必要时召开临时代表会审议、通过或决定,并将结果向广大教职工公布。

2、院教代会定期组织教职工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并及时反馈意见。

3、建立党、政、工联席会,专家、中青年骨干教师、民主党派、离退休及在职职工座谈会制度,定期不定期通报情况。

4、召开系部干部会或全院教职工大会进行通报有关情况。

四、实施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1、要积极形成在党总支统一领导下的院长、总支书记负总责,主管副院长分工负责,办公室主任承办、工会组织实施、教职工全员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院务公开实行院长负责制,成立院长为组长、书记和工会主席为副组长,各副院长和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院务公开领导小组。

院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乔佩利

副组长:张凤德 玄庆华

成 员:王培东 宋清昆 王文英 李德久

3、院教代会和工会对院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情况给以监督

五、此方案作为试行方案执行,望各系、部也要做到系务公开。

测控技术与通信工程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根据校党发[2001]19号文件《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学院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在学院工作的主导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建设作贡献,特制定哈理工测通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一、院务公开的目的

实行院务公开,是新的历史时期加强依法治校,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学院坚持和完善以二级(学院)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是保护和发挥广大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参与学院改革发展的需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教职工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效措施;是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在教育战线上的进一步贯彻落实的体现。认真做好院务公开工作,有利于促进学院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加快学院的改革和发展。

二、院务公开的内容

1、关系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包括学院发展目标和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学生管理。包括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政策、推荐结果等;学生奖学金、贷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办法、特困生学杂费的减免及困难补助;学生就业政策、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及评定奖励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违纪学生的处理等。

3、财务及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包括拨款、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各项支出的审批权限、标准、范围等制度;办公用品、实验设备、图书、教材等采购。

4、涉及教职工的事项。包括各类先进评选、名额和评选结果,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及结果,对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有关教职工住房、工资调整、养老医疗保险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5、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包括教师、干部、职工的聘任、延聘、返聘、晋级、晋职、人员调入调出、选留毕业生、出国、进修访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领导干部任前公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民主集中制的实施,领导干部在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使用、公款出国、国内考察等。

6、学院重大决策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院务公开的形式

1、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为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2、院教代会定期组织教职工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并及时反馈意见。

3、不定期召开院职工大会,通报情况,沟通信息。

4、建立党政工联席会,专家、中青年骨干教师、民主党派、离退休及在职职工座谈会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学院有关情况。

5、建立院务公开栏(在实验楼前厅),及时公布院务公开内容。

6、会议纪要、通报、意见箱、联系电话等其他公开形式。

四、院务公开程序

1、分管负责人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提出议案,报主管领导。

2、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策,形成会议纪要。

3、特殊内容需召开由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讨论决定。

4、决定或意见公示(3—7天),听取反馈意见。

5、由专人记录院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和反馈意见。

五、院务公开的实施要求

1、形成由院党总支统一领导下,党总支书记、院长总负责,教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体制。

2、学院成立由院长、工会主席、纪检委员等参加的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并设立院务公开办

公室。

3、院内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细则的精神,确定本部门推行部务公开的负责人,报院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4、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大工作力度,注重实效,稳步推进。

5、全体教职工要热情参与,积极监督,将其视为学院民主政治建设和事关发展的大事来做。

六、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组 长:王慕坤

副组长:王景海 于澎田

成 员:于晓洋 徐春林 韩 维

2001年10月

经济管理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学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我院制定“院务公开”细则。

一、实行院务公开的意义

实行“院务公开”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有利于促进学院管理的科学化、决策的民主化,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保证和维护全院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可靠保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是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民主权利的又一实现形式,通过加强“院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学校工作。

二、院务公开的内容

1、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

2、教职工考核、奖惩、评定职称等有关政策和结果,对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

3、教职工的聘任、延聘、返聘、晋职、晋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进修、出国,人员的调入调出等。

4、各项经费的来源,支出和使用情况。

5、职工福利分配方案及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

6、学生奖学金,贷学金的评定和发放,评选奖励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入党、免试推荐研究生等,特困生学杂费的减免及困难补助,对违纪学生的处理等。

7、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院务公开的形式

1、会议形式

行政院长会,党政联席会(每月一次),系主任、办公室主任会,工会小组长会,专家、中青年骨干教师、民主党派、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座谈会,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学院有关情况。

2、书面形式

文件、通报、通知等

四、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组长:杜龙学

组员:修国义、王丛江、郎宏文、梁静溪

2001年12月13日

应用科学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院民主政治建设,加强依法治院,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教职工在学院发展和建设中的积极性、主动性。特制定应用科学学院院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

一、院务公开的内容

1、关系学院改革、发展和建设的重大决策

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2、人事工作

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干部的任免。

3、学生管理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贷学金的评定和发放,违纪学生的处理。

4、经费的管理

学校下拨经费的使用,创收经费的收支。

5、教职工奖惩

各类先进的评选,对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

二、院务公开的形式

1、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为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按规定凡应由院教代会审议、通过

或决定的问题,必须经院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并将结果向教职工公布。

2、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家、中青年骨干教师、民主党派人士等座谈会听取意见、通报情况。

3、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联络人制度,并建立院长信箱。

4、通过揭示橱窗,黑板报等,以及教职工大会等形式公布院务公开的有关内容。

三、院务公开的实施

1、进入制度:以系部为主实行三级考核,考核拟调入人员政治素质,教学、科研能力。根据系部意见,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是否同意调入。

2、调出制度:本人提出申请,系部签署意见,对教学或科研骨干,院党政领导共同做其思想工作,并由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是否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办理调出,对于学术骨干、博士学位获得者,学院要尽一切努力做思想工作,尽力创造条件,如本人坚持,则上报学校决定。

3、财务管理:实行各主管院长分散管理方式进行,对用于职工福利支出或较大款项,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四、院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崔云安

副组长:潘状元、曹一江

成员:王义杰、崔强、曲贵民

2002年4月3日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根据黑工委联字[2000]9号文件《关于在全省高校系统推行校务公开的制度意见》和《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院民主政治建设,认真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的思想,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学院改革和发展多做贡献,特制定院务公开的实施办法。

一、院务公开的内容:

1、有关学院发展的重大决策,包括学院发展目标、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等。

2、有关学院重大改革措施,包括教育、教学、管理、人事工资改革等。

3、学院人事工作,包括教师、干部、职工的聘任、延聘、返聘、晋级、晋职、人员调入调出、毕业生留校、公派出国、进修访问、专业技术评聘等。

4、教职工奖惩。各类先进的评选名额、评选条件、结果、奖惩办法、违纪职工处理办法。

5、工资改革方案的制定、修改,奖金发放办法的制定、修改。

6、学院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贯彻执行。

7、学院大宗物资采购、包括办公用品,实验设备、图书资料、教材等。

8、计划外办班招生政策、计划、录取标准结果、收费标准。

9、财务管理、学院各种收支详细情况。

10、教职工学生党员发展公示。

11、学生奖惩、特困生补助发放、免试研究生推荐公示。

12、学院系领导干部任前公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二、院务公开的形式

1、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为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凡属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必须向教代会报告,由教代会审议通过;必要时召开临时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决定,结果向广大教职工公布。

2、院教代会组织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并及时反馈意见。

3、不定期召开系部和全院教职工大会进行通报情况。

三、实施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1、形成党总支统一领导下的院长、书记总负责、主管院长分工负责、办公室承办、工会组织实施、教职工全体参与的领导体制。

2、院务公开实行院长负责制,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书记、工会主席为副组长,各副院长和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院务公开领导小组。

3、院教代会和工会对院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情况给予监督

四、此方案做为试行方案推行,望各系、部也要做到系务公开。

五、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组 长:朱维举

副组长:胡子林 赵达薇

成 员:郭殿福 张建设 高秀江 靳小荣

2002年1月8日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根据哈理工党发[2001]1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学院的民主政治建设,调动教职工在办学治院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一、院务公开内容

1、关系学院改革、发展的决策

包括学院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

2、学生管理

包括专升本的推荐;学生奖学金、贷学金的评定;学生就业政策、用人单位招聘信息;优秀学生、学生干部的评选;违纪学生的处理;特困学生学杂费的减免及困难补助等。

3、财务管理

包括预算收入(校拨、自筹);预算支出情况以及支出的审批权限等。

4、教职工奖惩

包括各类先进的评选;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

5、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二、院务公开的形式

1、根据学校要求,由院工会组织教职工评议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并将评议情况及时向学院领导班子反馈。

2、定期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及全院教职工大会或不定期召开学生干部会议通报学院有关情况。

3、通过广播、板报、布告等形式及时公布院务公开的内容。

三、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组长:陈凤林

成员:王先哲 刘春清

2001年11月30日

体育教学部部务公开实施细则

为充分保护和发挥体育教学部广大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加强民主政治建设,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体育教学部实际,特制定哈尔滨理工大学体育教学部部务公开制度实施方案。

一、部务公开的内容

1、关于体育教学部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各学期具体的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等。

2、学年对教职工量化考核的综合评定,包括科研、教学质量的考核,教职工出勤考核等等。

3、用人制度公开。各区教研室主任除个别由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任命外,其余均由民主

选举产生,并受群众监督。

4、教职工职称评定排名先后顺序公开。依据:体育教学部评职量化条例细则。

5、教职工奖惩制度公开。包括:教学质量优秀奖的评选,优秀教案奖的评选,优秀论文奖的评选,对迟到、早退、差错、事故的处罚等等。

6、体育教师的劳保物品的购置及发放。包括:劳保资金的总额,购买物品的清单、金额等。

二、部务公开的形式

1、全体教职工大会为体育教学部部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定期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通报情况,并审议相关议题从而形成决定。

2、每月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议,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并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民主监督。

3、各教研室每周两次例会,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布置具体教学任务。

三、部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组 长:王伟理

副组长:张达、任勇

组 员:张严威、金喜添、邸阳、赵艳、杨太兴

2001年1月9日

军事训练教学部部务公开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建设,军事训练教学部为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在办学治校中的主导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设作贡献。结合军事教学部实际情况特制定哈尔滨理工大学军训部部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

一、部务公开的内容

1、关系军事教学部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包括军训部发展目标,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科研、教学质量和考核,教职工出勤考核。

3、教职工奖惩。包括先进评选条件,名额和评选结果,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结果,对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

4、领导干部重要事项。包括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班子廉洁自律情况,民主集中制的实施等。

5、军训部教职工奖惩制度公开。包括教学质量优秀奖的评选,比赛奖。

6、军训服装购置及发放。包括购买物品的清算,金额等。

二、部务公开的形式

1、军训部全体教职工会议为军训部部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定期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通报情况。

2、每月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议。

3、一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4、部内每周一次例会,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布置教学任务。

三、部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组 长:王 彬

副组长:付景东

成 员:单秀岩

2002年1月9日

成人教育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一、院务公开的内容及方式

1、招生计划公开

每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调配、专业设置及招生办学形式、层次公开,并分别在省报、哈报及省招生办的文件上向全社会公开。

2、招生录取工作公开

每年招生录取时,均按国家划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录取的结果在省招生办的网址查询,在降段录取补招时,同一分数段的考生有平等的录取机会。录取结果由省招生办向社会公开。学校向考生公开,接待。今后成人录取也将实行网上录取,使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全面走向公平、公开、公正,更趋于规范,考生可及时地在网上查询录取结果。

3、教学计划及学籍管理公开

每学期向学生公开教学计划、学籍管理办法。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实验室制度、考勤制度、监考制度、考场纪律等均汇编成册向全体师生公开。学籍处理结果形成文件公开。

4、办公设备及用品的采购公开

学院添置大型设备等均形成报告,报请主管校长审批后,由学校资产处负责采购,学院不参与采购活动。设备的规格、性能、数量等事宜,均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形成申请报告,报主管校长。

5、学院评选各类先进、年度考核均召开各部主任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然后进行民主选举,再由院长办公会集中,并将结果向全院公开。

6、学院因公招待事宜,均由院办公室安排,其招待标准、人数由办公室及业务对口单位参与。

7、学院定期召开院长办公会,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召开院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学院的工作计划,工作布置检查及工作总结,院长办公会的讨论内容由院办公室做记录,院长办公会的决定向全院公开。

8、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形成学院文件向全院公开。

9、学生的组织发展,优秀学生的评选、奖励等工作按规定实行公示制度,向全校范围公开。

10、收费标准及项目公开。学费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许可证》中的收费标准由学校财务处向学生收取。教材供应则按实际发生,每学年与学生进行结算,其他收费则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布置及要求按文件规定收取,并将文件向学生公开。

二、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组长:张淑琴

成员:杨 哲 马 兰 王榜军

200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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