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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主席陆岩作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作者:时间:2005-06-15点击数:

校工会主席陆岩作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校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组长 陆岩

(2005年6月10日)

各位代表:

我受学校委托,向各位代表报告近几年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情况,请代表审议。

高校推行校务公开工作是新形势下学校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具体举措,是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实践。我校自2001年第二届教代会全面启动校务公开工作以来,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充分调动了广大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行使民主权力的积极性,增强了教职工关注和参与学校改革的意识,深化了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推动了学校依法治校、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步伐,促进了学校各项事业的稳定发展。

一、四年来校务公开工作回顾

(一) 健全领导体制,构筑保障体系

我校自2001年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工作以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校务公开工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检查,学院、部、处等各负其责,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全力协助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保证了校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组织、人事、监察、财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部、处校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部门工会为单位的党政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院务、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校工会主席任组长的校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监督检查校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领导体制、运行机制和保障体系。做到了职责清楚,分工明确,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使我校在校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等方面迈上了新台阶。

(二)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规范管理

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2001年制定并下发了《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全面具体地规定和明确了我校校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公开的形式和组织领导机构,对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推行院务、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是我校关于校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按照学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学院和各部门制定并实行了本单位院务公开、部门政务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深化、规范和推动了此项工作。

( 三) 明确公开重点项目,全面实施校务公开

在逐步推行校务公开的过程中,学校首先要求与学校教育管理、改革密切相关和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全部予以公开。把群众最为关心,反映最为强烈,社会最为敏感,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几年来,学校向社会公开了各项招生录取、各类考试、专升本等方面的事项,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公开了关于大学生"奖、贷、助、勤、减、免、补"助学管理体系及评优、奖惩、综合测评办法和研究生的推免条件、程序等事项,公开了过程和结果。向教职工公开了学校事业经费预、决算、财务支出、有关教育收费等事项;公开了建筑工程和大宗物资采购实行招投标等事项;公开了职工奖惩、工资调整、住房分配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公开了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考核、考评规定,通过一定方式公布结果。例如,学校在2004~2005年中层干部调整、交流、聘任工作中采取了四个公开的原则,即公开岗位、公开条件、公开竞聘,公示拟聘人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实施校务公开,学校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教职工和学生的知情权,激发了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

(四)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监督校务公开工作

学校把校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校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在各类招生考试工作中,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纪委和监察处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处。制定了《哈尔滨理工大学招生监察工作暂行规定》和《哈尔滨理工大学关于在招生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严肃招生纪律的若干规定》等制度,对招生工作实施公开化、程序化、规范化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招生监察办公室派人全程监督学校本科、研究生和成人的招生工作。

2004年,学校根据我校近几年基建规模大、资金和设备采购额度较大的实际情况,成立了由纪委、监察、审计、工会等部门参加的学校基本建设招标领导小组,制定了《哈尔滨理工大学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基建工程、修缮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和《哈尔滨理工大学关于大件物品、大宗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了我校招投标管理工作,理顺了工作程序,明确了责任和义务,进一步推进了我校校务公开和民主政治建设。

学校校务公开检查监督小组对职能部门、学院等二级单位的政务公开、院务公开情况及时进行督促、检查,考核全校的校务公开情况。学校制订了《哈尔滨理工大学关于加强校内收费管理与监督的若干规定》,要求相关部门对收取学生的住宿费、床上用品、军训服装费、教材费等进行了认真自查,各部门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所收费用的去向均如实上报,费用收支均在学校财务处发生。学校建立了收费工作的责任制,明确了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如在收费方面出现问题要追究相应领导的责任。

校工会充分发挥教代会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载体作用,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工作,设立了校务公开网站,将学校及各部门校务公开项目、内容等及时上网公布,供全校教职工监督。

(五) 以校务公开为动力,推动学校各项工作

学校在推行校务公开的工作中,坚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校务公开推动了学校各项工作,促进了学校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通过校务公开,充分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加强了我校的民主与法制建设,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广大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学校各级领导和部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收费、招生、学生管理和就业、财务管理、工程招标、大宗物资采购、职称评定、干部人事工作以及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等方面增大了透明度,使广大师生员工知悉校务、民主监督、参与管理,使学校各项决策和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好地实现和维护了广大教职工的根本利益,使学校各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有力推动了学校各项工作。

几年来,我校校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地成绩,但是仍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1、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校务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对校务公开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

2、全校校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工作力度有差异。有些单位和部门只重视了结果的公开,而忽略了政策和过程的公开。

3、校务公开项目和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和规范。

4、校务公开缺乏有效的检查和考核机制。

二、深化和规范校务公开工作的基本思路

校务公开是一项长期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我校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巩固原有成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有关加强和改进校务公开的措施,着重在深化、规范化和实效上下功夫,开创推进校务公开工作新局面。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提高对校务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各级领导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把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当成学校建设的重要事情来抓。

2、进一步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度,与学校的行政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确保校务公开的真实性和实效性,防止随意性。

3、继续加强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促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各学院、各部门要加强院务、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各自公开的重点内容与形式,要抓住六个关键环节(即:一是办事权限公开,二是办事依据公开,三是办事纪律公开,四是办事程序公开,五是办事标准公开,六是办事结果公开)来修订、细化方案。

4、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务公开工作。学校和各学院、各部门要定期召开教代会、二级教代会,加强校务公开专栏和网页建设,及时公布和更新有关信息。校务公开办公室要进一步研究利用好校园网络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校务公开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开展校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和实效。

各位代表,开展好校务公开工作是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学校发扬民主,倡导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凝聚人心的"阳光工程",是关系到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学校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希望全校各学院、各部门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抓落实,用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拓展和充实校务公开的内容,提高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为全面推动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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